1.苏、浙、皖、沪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。粤、桂、琼、闽、湘、赣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广州总领馆认证。川、黔、滇、渝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重庆总领馆认证。
2.需意文译文,且必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。
3.学历公证须按第33式办理公证。大学以上学历需历年学习成绩单的公证。
4.访问学者和科研人员申请学历认证,须有意方名牌院校或科研单位及有关部门的邀请函,公证书应按第33式办理,无需提供学习成绩单的公证。
5.涉及学历/学位、成绩单和课程描述的公证书的认证须由当事人自送使馆。
6.结婚和未刑公证书有效期为3个月;出生公证书有效期不限;其它公证书均半年有效。
7.申办签证用文书只需办理外交部单认证。
8.结婚公证须按第33式办理。
9.公证词中不得出现“意大利文译文与中文原文相符”的字样。
10.商业票据必须做成公证书。
11.民事类公证书需附一张申请表。
12.申请意大利助学金的公证书需办理双认证并由外交部代送,并附助学金申请表及收入证明。